22年水產品養殖銷售經驗成就信賴之選
“民以食為先,食以安為先”,企業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落實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是企業履行《食品安全法》法定義務的重要體現,也是防范食品安全風險的重要手段。
為讓人民群眾吃上健康安全的釀造醬油,長樂聚泉食品有限公司積極配合市場監督管理局承諾為廣大消費者提供優質、安全、健康的上釀造醬油。
為了確保食品質量安全,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業特向社會鄭重承諾:
一、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本著對社會和公眾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誠信守法生產經營。
二、嚴格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的規定組織生產釀造醬油(GB/T18186-2000),保證持續滿足食品質量安全的環境條件和相應的衛生條件。
三、嚴格執行原輔材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包裝材料、容器的進貨驗收制度,核對每批原輔材料檢驗合格證明,建立原輔材料采購進貨臺帳,嚴格進貨檢驗制度。
四、嚴格執行出廠檢驗制度,產品生產記錄、檢驗記錄和銷售記錄完整齊全,產品批批檢驗、批批留樣,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不出廠銷售,售出的產品要具有可追溯性,發生問題要及時召回。
五、不違反國家規定使用或濫用食品添加劑。
六、嚴格執行食品標簽標識規定。認真執行食品標簽和說明書的有關法定要求,保證食品標簽標識清楚、真實。
七、不在食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
八、嚴格執行食品生產加工臺帳制度。建立健全生產加工臺帳,保證相關記錄真實、完整、準確。
九、不使用應獲證而未獲證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或食品包裝容器進行生產加工活動。
十、不超出許可范圍生產加工食品。
十一、自覺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倡導行業自律,切實履行企業食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義務。
以上各項承諾,懇請政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消費者、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進行監督。
承諾人:長樂聚泉食品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8日